南谯区民政局转发滁州市民政局政风行风热线发布实录

    发布时间:2023-12-01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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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线单位:滁州市民政局

    上线嘉宾: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訾雪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科长王俊德、养老服务科科长钱尼兵。

    养老服务科

    截至2022年底,滁州市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84.1万,占比20.77%,我市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建立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借此机会,下面我就全市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推进情况及特殊困难老年人保障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首先,介绍一下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推进情况:

    可以说,老年助餐服务是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和老年人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自2022年开始,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将其列入十大暖民心行动之一,市民政局加强工作统筹,创新工作方式,加快推进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205个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和259个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同时,引导33个社会餐饮机构开设“老年餐桌”。

    围绕让老年人“吃的营养、吃的安全、吃的健康”的目标,我市注重打造“颐食无忧”老年助餐服务品牌,主要体现在“五化”。

    一是科学化布点。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城市社区按15分钟就餐服务圈合理布局,农村优先在留守老年人多、居住比较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布点。今年全市计划建成180个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目前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到十四五末,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

    二是特色化支持。在全省率先出台《滁州市老年助餐服务补贴方案(试行)》,建立助餐补贴、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政策,鼓励与支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兼顾公益性与普惠性,助餐补贴优先保障特殊困难老年群体,区分“三类五档”,对相应类别老人每天给予1-5元助餐补贴;8月份,我们根据一年来运营情况,进一步优化补贴方案,放宽补贴享受时间限制。鼓励和引导慈善协会、基金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公益慈善力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目前已累计接收捐款62万元,主要对经济困难老年人就餐、行动不便老年人送餐进行补助。

    三是专业化运营。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建成后,鼓励以县(市、区)或街道(乡镇)为单位,打包交由社会力量运营,并给予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价格优惠,目前,已建成的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均已交由专业社会力量连锁化运营,降低运营成本,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品牌化发展,目前,已培育和打造了安徽国民、滁州禾康、安徽常春藤、和丰社工、天康养老等连锁化运营企业(社会组织)。同时,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等食堂向老年人开放,引导白云厨房、同乐园酒店等33家社会餐饮机构开设“老年餐桌”,做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的补充。

    四是规范化监管。制定全市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建设、食品安全以及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慈善力量冠名资助等工作指引,方便基层操作;在全省率先公开征集并确定滁州市老年助餐服务标识,制定《滁州市老年助餐服务统一标识和“六公示”制度牌使用指南》,在室内外统一悬挂相关标识和制度牌,提高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的辨识度,同时,对老年人补贴政策、申请流程、收费标准、每周食谱以及食品安全相关证照、承诺等情况进行上墙公示,要求午餐提供不少于2种10元以下的标准老年套餐,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对食品采购、留样记录、菜品情况、卫生环境及安全等进行联合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五是信息化保障。结合滁州市养老服务地图,及时标注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信息,让有需求的老年人更加便捷、快速地获得老年食堂(助餐点)信息,自主选择就餐地点。开发滁州市老年助餐服务信息平台,以居民社会保障卡为载体,集建档审批、助餐消费、补贴发放、实时监管、统计分析等于一体,通过打通社保端口,建立政府监管账户等措施,实现了以老年人社保卡为载体,支持刷卡、刷脸消费,在市域范围内通存通用,实时享受助餐补贴等功能,后期还将大力推动与“皖事通”平台互联互通,逐步实现“社保卡+APP+网上点餐+综合监管”等全维度系统支撑,打造更加便民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

    下面,再介绍一下今年以来我市特殊困难老年人保障情况:

    一是保障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建立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保障城乡贫困老人的基本生活,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特困供养和低保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养老需求。今年以来,全市共将1.89万名老年人纳入特困供养保障对象,将4.78万名老年人纳入低保救助对象,今年以来累计发放特困供养保障资金1.5亿元,发放低保救助资金2.2亿元。

    二是坚持普惠制高龄津贴制度。为具有滁州市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总体补助标准全省最高(80-89周岁,每人每月6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300-1200元,其中,天长市为1200元,来安县为500元,明光市、定远县、凤阳县、全椒县为300元;滁州主城区对有固定收入的百岁老年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对无固定收入的百岁老年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同时,为百岁老人还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的高龄护理补贴)。今年1-9月份,全市共发放高龄津贴8127.66万元、惠及13.8万名高龄老年人。

    三是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提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对全市9000余名低收入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今年9月份,南谯区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进行了扩展至所有农村地区,近1000名困难老年人即将接受服务;目前,滁州主城区主要有两种服务标准,每人每月服务时长分别为5小时和10小时(服务对象中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二级以上重度残疾老年人享受10小时)。同时,配套建立了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制度,对政府购买服务不能覆盖的农村偏远地区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发放补贴,今年1-9月份,全市共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1404.3万元,惠及6.4万名低收入老年人。

    四是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对特困、低保、计划生育特殊困难、有特殊贡献老年人等老年人家庭,由政府出资,对老年人居家环境进行无障碍、安全性为主要内容的适老化改造,重点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今年全市共投入1400余万元,已完成3726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同时,十四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力度,让更多老年人受惠。

    五是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在省民政厅的指导下,成功获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611万。到2024年6月底前,全市计划建成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2400张,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少于4800人次。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更多专业优质资源投入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全力打造具有滁州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度机制。

     

     

    问题1:10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强调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是重要民生工程,是支持居家社区养老、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举措。据了解我市老年人助餐补贴分为“三类五档”,我想了解一下的老年人助餐补贴的具体政策?

    答:老年人助餐补贴的对象是“在滁州市常住、年满60周岁的,且在经政府认定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就餐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分为A、B、C三类,其中:

    A类:对低收入老年人(以滁州市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中数据为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年人,按照每人每天5元的标准给予助餐补贴。

    B类:对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重度残疾)、独居(空巢、留守)、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获二等功(含服军役期间获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特殊贡献老年人,按照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给予助餐补贴。

    C类:对其他老年人,按照每人每天1-3元的标准给予助餐补贴。其中:60-69周岁、70-79周岁、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分别按照每人每天1元、2元、3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同时,助餐补贴不发放现金,只对老人本人进行补贴,不能累计使用和转赠,老人在就餐时,由助餐服务机构直接给予价格扣除。

    问题2:老年食堂与一般普通的食堂区别在什么地方?老年人满意吗?

    答:跟普通食堂相比,老年食堂的饭菜,是依据老年人的饮食特点和习惯来制作的,具备清淡、软烂、营养丰富的特点。同时,老年食堂的价格也是非常实惠和亲民的,加上政府补贴,甚至比自己在家买菜做饭还要便宜。另外,老人在家做饭经常会吃不完,通常还舍不得扔掉,而经常吃剩菜也不利于老人的身体健康。可以说,老年食堂,让居家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很方便地吃到物美价廉的可口饭菜,不再为吃饭问题发愁,也彻底解放了双手,让老人有更多时间进行休闲娱乐、颐养天年。根据全省暖民心行动知晓率和满意度调查情况通报,我市已连续两个季度满意率排名全省第一,可以说,已在社区接受过助餐服务的老年人对我市的老年助餐服务还是非常满意的,下一步,我们在加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建设、优化运营、提升质量的同时,将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让更多有需要的老年人能享受到助餐服务。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慈善事业发展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的管理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管理监督福利彩票机构销售行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慈善事业简介

    (一)慈善组织

    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可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截至目前,全市有慈善性质的社会团体16个,基金会3个。即市本级滁州市慈善协会和各县市区的慈善协会,滁州市慈善爱心助学协会、滁州微友爱心公益协会、草根协会、滁州朗读者协会等,还有小岗恩源发展基金会、来安县金禾红十字爱心基金会,来安县家宁红十字爱心基金会等3个基金会。各县市区也有自己的慈善协会等慈善组织。

    (二)慈善募捐

    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即公募和私募。 目前我市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有6个,即滁州市慈善协会、琅琊区红十字会、天长市慈善协会、明光市慈善协会、全椒县慈善协会和定远县慈善协会。  

    (三)慈善捐赠

    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

    (四)慈善信托

    慈善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

    (五)社会捐助

    以公益慈善事业为目的,对款物或志愿服务进行筹募、捐赠、接受、使用和管理的行为或活动。

    (六)捐赠人

    捐赠人是指自愿无偿地通过国家机关、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财产或志愿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七)受赠人

    受赠人是指接受捐赠的国家机关、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

    (八)受益人

    受益人是指接受并最终使用捐赠款物或享受志愿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今年以来,我省、我市均在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鼓励更多的法人和个人参与慈善事业。不仅鼓励成立更多的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还推进在乡镇(街道)设立社区慈善基金,筹集汇聚更多的慈善资源,为困难群众和特定人群提供帮助,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的重要作用,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国家、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目前,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正在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发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捐款,已接收捐款400多万元。我们将设立专项基金,专门用于扶贫帮困、养老服务和未成年人保护。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示范活动带动社会各界投身慈善事业,壮大慈善力量,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既可以补充国家福利政策的不足,也可以凝聚人心,让社会更温暖,让人与人之间爱更浓。

    三、社会工作简介

    (一)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是一种遵循专业价值理念,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通俗来讲,社会工作就是利用专业知识帮助他人自强自立,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二)社会工作人才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社会矛盾的化解者、社会政策的执行者、解决社会问题的参与者。

    (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是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体,坚持“助人自助”宗旨,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伦理规范,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开展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服务工作的社会服务机构。即我们常说的社工机构,一般称某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它是民办非企业性质的社会组织,通过出售服务收取一定费用,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是收费的公益行为。  

    (四)社会工作者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三个级别,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其中,高级社会工作师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参加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方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

    我市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起步较晚,目前取得社工师资格的人数也较少,全市400万人口,社工师仅有2100人,高级社工师还未出现。这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匹配。

    四、志愿服务简介

    (一)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

    (二)志愿者

    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

    (三)志愿服务组织

    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可以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志愿服务组织的登记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注册志愿者104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1/4;志愿服务团体6100多个,累计志愿服务时间超过2231万小时,进行法人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已达到100个。通过这些数据可以看出,近几年我市志愿服务工作力度大、进步快、效果显,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立下汗马功劳。当然,数据也显示,我们的祝愿服务还处于初级阶段,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还偏低,激励措施还很少,需要花大力气,动员社会各阶层,挖掘出这股磅礴的力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四)志愿服务记录

    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当如实记录志愿者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情况、培训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评价情况等信息,按照统一的信息数据标准录入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志愿者需要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依据志愿服务记录无偿、如实出具。省《志愿服务记录管理办法》已经出台,以后我们要按照管理办法规定,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让志愿者奉献有痕迹,让志愿者的奉献既照亮别人也荣耀自己。

     

    采访问答:

    问:听说我们市现在对考取社工师证的人有补助,请问能补助多少,怎么领取?

    答:是的,去年,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民政局联合出台了《滁州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对在滁州生活、工作的,取得社工师资格的人员给予一次性补助,初级每人1000元,中级每人2000元,高级每人3000元。社区工作者取得社工师资格的,按月发放补助,初级每人每月200元,中级400元,高级1000元。

    每年社工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市民政局会请示市人才办,下拨人才专项经费,各县市区统计通过社工考试人员账户等具体信息,由市民政局集中统一发放到人。

    在此,需要告诉大家的是,未来社会工作将快速发展,国家、社会对社工人才需求也会非常迫切,建议广大大学毕业生和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积极参加社工资格考试,不仅拓宽了个人的就业通道,也为国家和社会提供了人才支持,是一举两得的大好事。

     

    问:最近,一些乡镇街道都在设立社区慈善基金,请问这是什么性质的基金,和商业基金、和基金会有什么区别?

    答:“社区慈善基金”是指以发展慈善事业为目的,以参与社区治理、支持社区服务、推动社区健康发展为主要领域的专项基金,用于链接慈善资源、动员多元力量参与、提供精准慈善服务,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和创新。通俗的讲,就是利用爱心企业、各界爱心人士和社区居民捐款,在乡镇(街道)设立这个慈善基金,一是用于帮扶困难群众,二是用于基层社会治理。

    这是公益性的,非盈利的;而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基金是商业性的,是盈利的。

    社区基金和基金会的主要区别是:基金会是在社会组织管理机构登记注册的、既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而社区慈善基金启动资金较少,达不到基金会注册条件,不是独立法人,基金挂靠在慈善组织账户。这是降低门槛的慈善资金筹集和使用方式,更容易吸收社会慈善资源,帮扶困难群众也更便捷。

    问:近两年我们是建立了很多社工站,请问这是什么样的组织,是干什么的?对民政工作或社会治理有什么意义?

    答:这是2020年以来,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力推的,在乡镇(街道)层面设立的,购买第三方服务成立的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基层民政机构,在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救助、社会治理等方面,提供个性化、精准化服务,解决基层群众服务类需求,提升其获得感和幸福感。乡镇(街道)社工站的设立,一是解决了基层民政力量不足的问题;二是提升了基层民政服务群众的专业化水平;三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既满足了群众多样化需求,也减轻了政府部门基层治理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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